【经验分享】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评估组织工作如何推进——以Lj街道为例


作者:梁阿妹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北斗星社会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4日

      近 年来,佛山市逐渐成立起来的创新中心成为了发展社会服务新的平台。与广州地区全面铺开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不同,创新中心作为社区枢纽型的社会组织,是全面 对接社区的社会建设创新基地和综合服务平台。作为新兴社会建设的产物,创新中心在开展具体的项目工作时亦是前无古人可复制之处,需要在发展的道路上不断探 索。而评估作为社会服务项目向自己和各界交代必不可少的一环,也是创新中心这类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推动摸索的重要内容。
      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深入理解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规范管理重要举措、落实培育扶持政策基础的精髓实质。民政部近日发出的2014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通 知也一再强调做好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以此推进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社会服务的发展水平。评估已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必要工作步骤,但是随之而来的问 题是:社会组织、项目纷繁复杂,提供的服务各种各样,如何用一套标准去评估出真实的情况呢?
      在 Lj街道的A社区发展创新中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评估工作,笔者有幸作为评估的监督协调方参与了此次评估过程。在这样一个汇集了多种类别的社会组织及其开展 的不同内容服务中,开始评估工作实属不易,也是在探索着能够找到适合对创新中心管辖下的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的评估之路。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评估相比,对 创新中心管辖下的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评估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在推进此项工作的前期准备中,就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
      1.三方联动,推进评估。创 新中心是政府推进社会治理,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平台。政府免费为街道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同时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通过引入第三方运营管理机构对中心的 场地、入驻的组织进行管理协调。而在此次的评估中,与对社工机构的评估不同,不是全权由作为购买方的政府去寻找评估机构对购买的项目评估,而是由创新中心 的个别理事推荐,购买方采用后所选出的比较有经验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在整个评估的过程中,创新中心的运营管理方作为监督方协调,协调监督评估机构的评估 工作,作为连接评估机构与被评估方的桥梁,为其两者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评估机构也主要与监督方联系,购买方较少干涉其中。
      2.试点先行,奠定基础。A 社区发展创新中心入驻的社会组织类型繁多,有社工机构、义工组织、青年文化组织、创新项目、慈善会等。开展的项目内容也各有特色,服务的人群涉及各个年龄 群体,这样一种多样式的被评估项目,在设计评估标准架构时,就会发现很难将一套标准应用到所有的评估对象中。于是经过各方的商讨,决定先选3家组织作为试 点进行评估,从试点中总结经验再逐一地推行。而在选取试点对象时,在尊重各组织意愿的同时,又需要充分地考虑选取的是比较有代表性的组织作为试点的对象, 这样制定出的标准才能够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以备为今后其他项目的评估奠定基础。在此次被评估的3家组织中,有两家社工机构,同时也选取了一家音乐协会作 为典型民间社会组织的代表。
      3. 多样项目,灵活变通。在 评估工作中,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所签订的时间不同,如果按照评估时间,有些项目正处于中期,有些项目处于末期,大家对项目应该进行中期评估还是末期评估提 出了疑问。从公平的角度并结合项目开展评估,经过多方讨论,最终决定对政府所购买的服务只进行末期评估。而试点的3家组织中有一家组织的项目还只进行到中 期阶段,就按照中期的标准进行评估。这也提示我们在评估不同的项目时要灵活变通,随着评估背景的差异而进行调整。
      4. 听取意见,共商细则。在 选取试点组织时购买方坚持以自愿为主要原则,而在制定具体的评估细则时其依然会充分听取被评估组织的意见。与广州家综服务中心的评估不同,家综评估中被评 估的机构并没有参与到细则的制定过程中,只能按着评估小组的细则表来进行评估。而A创新中心的此次评估,评估小组先根据3家组织提供的自评报告制定出评估 指标,同时征询被评估组织的意见,与被评估组织之间就评估细则进行商讨,直至达成共识。
      5.不同标准,取之共性。学 者罗观翠曾提出,繁杂的社会服务若没有一套可以通用的服务标准,那么是否可以应用一些通用的原则,至少在执行评估工作时有所依据呢?此次的评估工作在制定 指标时就遇到了很大的问题。由于各组织项目的内容各异,社工机构和音乐协会各自所承接项目内容之间的差异性又比较大,如何能够制定一套通用的指标呢?在三 方的讨论下,决定从各组织中找出共性的地方,如一级指标中包括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人员配置、硬件设施与布置等共性的地方,而二级指标中在个别差异大的地 方采用不同的分数比例和相似性来处理,如在人力资源及资质配置方面,社工机构70%为相关专业人员,50%为社工专业人员;其他社会服务组织从业人员有社会服务类工作经验或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即可。
      6.评估项目,而非组织。在 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中,对于被评估对象一直是模棱两可,评估对象是项目还是社会组织一直存在争议。在入驻的社会组织中,政府购买的是社会组织的某个项目, 所以评估的对象是所购买的项目而非开展项目的组织。经过各方的商讨最终确定了评估对象。对象的确定是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制定具体指标的重要前提。
      7.评估目的,重在支持。与 传统意义上的评估有所不同,此次的试点评估重在是对各组织的支持与鼓励作用,希望通过评估在肯定各组织工作的同时也是规范好组织各方面的工作。目前LJ街 道的组织还都在前行的路上,需要不断地发展、提升能力,规范好组织的运作,而评估是其中重要的途径,目的不重在优胜劣汰,而是支持鼓励、以评促进,因此在 评估的等级上目前只设立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评估的前期准备工作虽然一波三折,但是目前已经进入正常的轨道中。对于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在没有经验借鉴的基础上,都在摸索中进行。而在近段时间的评估协助工作中,也让我对此有以下思考:
      1.指标代表性问题。此 次的评估是选取3家社会组织先进行试点评估,从这3家代表性的组织中制定出评估的指标。虽然在选取试点的组织时已经综合考虑到各项目的特点,并且在指标制 定时择取共性时又能够在细化的指标中有所区别,但是毕竟入驻中心的十几个组织及各项目之间千差万别,尽管从各项目的共性指标中进行评估,但是每个项目需要 评估内容的是否能够真正体现出来呢?而这样的评估能否真正达到了目的?就以此3家组织的指标为范本去评估其他的项目有效性有多高?这些疑问都需要在评估实 践中去一一解答。
      2.对其他未评估项目的交代问题。购 买方在与各组织签订项目时就明文规定进行项目的评估,而此次的试点评估只选取了3家组织作为试点,而其他的组织是否就不对政府做交代呢?目前创新中心对还 没评估的组织将让其撰写年末成效汇总的方式在今年做一个总结,到明年的项目末期再进行评估,这样也能够对购买方给予交代。
      3. 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评估路在何方?创 新中心作为社区建设创新基地和社会服务总平台,是中国社区建设中外来与本土结合的产物,评估工作也是新的探索。目前所采用的试点办法和综合社工机构的评估 经验一起推进中心管辖下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的评估,以试点的目的在于先试探所采取的评估模式是否合适,结合社工机构的评估经验在于目前而言所评估的对象既 有社工机构又有与社工机构类似的组织,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摸索出适合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评估模式,不仅是为了促进入驻中心组织的发展,也是对购买方的交代。
      4.评估中的民主参与。在 此次的评估中,无论在选取试点组织上还是在评估方案、评估细则的制定上,都积极地征询被评估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召开评估方案研讨会,购买方、评估方、监督 方和被评估者一起商讨,评估指标也增加评估对象反馈意见的环节。从此次的评估筹备工作中,更深体会到评估中的是可以体现和实现民主,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创新中心的评估工作正在实践当中,评估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大家深思熟虑后才前进的,期望通过这样的探索能够走出一条适合创新中心管辖下的社会组织的服务项目评估的发展道路,也能够为其他社会组织的评估提供借鉴的经验。

  
(编辑:宣传策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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